馬化騰:互聯網未來會成文化產業最大發行渠道
作者:佚名 時間:2012-03-18 分享到:
3月17日消息,馬化騰今天出席某研討會時表示,互聯網視頻等多媒體內容正在侵蝕傳統的電影和電視。
馬化騰表示,“我相信未來互聯網會成為很多文化產業和媒體發布的重要平臺,甚至是一個最大的渠道。我相信以后很多的電影、電視劇和音樂版權或者發行權,是由互聯網企業購得,然后再授權給傳統企業,目前我看到有這樣的趨向。”
馬化騰認為,互聯網視頻公司起來之后,會有更多的錢買很多好的內容,廣告主也將把更多預算投入到這里,它又可以去撬動產業鏈的上游,并帶動演員的片酬進一步提升。最終促進整個行業的發展。
此外,馬化騰還談到了社交媒體,他表示,Fecabook是通過用戶在社交中的行為把人進行劃分,可以針對人不同的屬性做廣告。社交媒體的廣告現在還是一個沒有挖掘的寶藏。
以下為現場實錄:
馬化騰:各位嘉賓好。非常榮幸能參加這次會議。今天的主題是互聯網和文化創意產業的研討。簡單介紹一下騰訊,騰訊是中國互聯網的一個老兵,我們做了十幾年的互聯網企業,目前主要的產業在互聯網和文化創意產業方面。騰訊從及時通信起步再進入到互動娛樂、網絡游戲、網絡媒體,包括我們的社交平臺等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目前在國內我們的收入在前列,去年的收入是285億人民幣,利潤100億的規模。大部分投入跟網絡游戲、和動漫產業相關的。在這里,我也想跟大家探討一下中國在這方面發展遇到的一些問題和思考。
大家知道,過去文化產業包括影視、出版、傳媒、音樂等等,實際上是和互聯網距離比較遠的,屬于傳統的產業,隨著十幾年互聯網的發展,我們看到這方面的融合和沖擊是越來越大的。看幾個數據,整個中國的網民數快到5個億,實際上是4.6億左右,但是每一天仍然在非常快速的增長。這里面的用戶群隨著最近一兩年以來智能手機的流行,移動互聯網越來越成為在未來一年使用時間和流量都會超越PC的市場。這樣的話,人們隨時隨地可以利用碎片時間接觸互聯網,訪問這些內容和媒體,這個帶來的沖擊,我認為是互聯網下一波的新的浪潮。
過去在媒體方面,在窄帶時代1.0的門戶逐漸往社交網絡演進,同時也看到最近這一兩年,更新的多媒體的內容,比如視頻,也在大量的侵蝕傳統的電影、電視平臺方式,而通過數字渠道提供給用戶。更不用說過去十年對音樂產業、電影產業的沖擊,我相信未來互聯網會成為很多文化產業和媒體發布的重要平臺,甚至是一個最大的渠道。我相信以后很多的電影、電視劇和音樂版權或者發行權,是由互聯網企業購得,然后再授權給傳統企業,目前我看到有這樣的趨向。包括近半年特別火爆的視頻網站的競爭,因為科技的發展,因為互聯網的發展,讓人們對內容、對產業上游的需求比過去提升了很多,因為它能夠用更少的中間渠道成本接觸到用戶,能夠把好的內容變成收入,實際上是撬動了整個文化產業的產業鏈。工信部寬帶的普及可能會產生互聯網很多新的應用,在視頻方面,互聯網視頻公司起來之后,它有更多的錢買很多好的內容,廣告主也能夠把很多預算投在這個地方,它又可以去撬動產業鏈的上游(內容的制作公司),又會撬動演員的片酬進一步提升。現在演員的片酬已經比過去提升了幾倍。這個產業是很有意思的,一個通信產業最后撬動到一個好的主持人、藝人收入的提升,這個產業是非常有意思的,是跨行業的一種變化,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出版發行方面也是一樣,過去傳統的內容,包括文化的出版發行中間的渠道非常多。比如網絡游戲,過去由開發商給發行商,最后做成一個光盤,可能是一款游戲在圣誕節前像賣一個電影一樣銷售給游戲的玩家,這種模式正在受到一個很大的挑戰。也就是說,這種文化和動漫互動娛樂的產品會變成服務,這里面意味著什么呢?過去好的內容,不管這個用戶是在圣誕節的時候玩幾個小時就不玩的游戲,還是他一天的時間都花兩三個小時,對于內容商來說收的錢是一樣的,這是極大的不公平。未來變成服務化以后,就能夠讓內容和制作商用服務的形式推給終端用戶,用的時間越長分成越多,這個轉變是很大的。不僅是游戲,我相信電影、音樂產業都會受到類似這樣的一種方式的影響。而且它還打破了很多發行商的壟斷,過去很多內容制作商很小,形不成規模,但又很有創意,通過這個平臺,一個人有好的內容都可以通過開放平臺直接銷售給用戶,這種發行的模式是未來互聯網和文化創意產業的一種變化趨勢。
版權保護,過去中國互聯網版權保護意識是很弱的,而且有很多盜版,大大打擊了投資的熱情。隨著這幾年版權意識的提高,以及很多法律的介入,整個環境是大大好轉,這幾年和未來在中國已經具備了一個在互聯網和文化產業方面大發展的一個絕好的時機。還有一種是盈利模式的不同,過去是按照產品,賣一個光碟,賣一首歌,賣一個電影,一口價賣掉。現在變成服務。
還有一個模式是廣告模式。過去制作電視內容和音樂,很少想象用廣告的方式掙錢,事實上新媒體可以通過廣告來做。對于騰訊來說,我們在這幾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包括提到的傳統門戶網站,包括2.0。谷歌是通過搜索關鍵字的媒體形式獲得廣告主的投放,Fecabook是通過用戶在社交中的行為把人進行劃分,可以針對人不同的屬性做廣告,這種社交媒體的廣告現在還是一個沒有挖掘的寶藏,這也是非常值得我們思考的。
談到各種各樣的新媒體,現在還在發展初期,這方面的商業模式如何,盡管投資很大但是也沒有完全想清楚,但我相信這個行業變化很快,我也希望未來能和在座的各位嘉賓在這方面有更多的探索。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