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業形象設計
作者:佚名 時間:2012-03-30 分享到:
企業形象設計屬于ci設計中的視覺傳達部分,即vi,或稱之為視覺識別系統,另外還有產品的品牌形象設計,即bi,這兩類設計內容和要求部分相似,但設計的主體不一樣,一個是以企業為主體,一個是以產品為主體.
企業形象不同于其他設計,其目的在于以準確的視覺形象體現業務的獨特個性,盡管有的客戶的初衷可能側重于設計一個標志,但是為了提供相應的專業服務,這一設計過程依然需要考慮企業的發展階段,要涉及廣泛的專業知識.
企業標志是vi基本要素的核心部分,基本上每一個企業都會需要,新創業的企業和小規模企業一般只是要求設計一個企業標志,輔以較少的應用設計,如名片等.
企業標志和產品商標都可以到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如果一件標志需要保證注冊的成功率,報價中也要充分考慮注冊風險和成本,由于各種復雜因素,設計師難以保證百分之百能夠注冊成功,如果客戶一定要求設計師輔助注冊,一般情況下,要進行國內商標注冊的標記設計費要高出3到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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