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與版權的區別
作者:佚名 時間:2012-03-27 分享到:
包裝設計,產品圖案等平面設計作品正好屬于著作權與外觀設計專利權同時保護的范圍,然而,著作權與外觀設計專利權在權利取得,費用,保護力度,保護范圍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設計師在選擇知識產權保護創意權益的時候要充分考慮這些區別.
1.版權與專利的主要區別在于"新穎性"和"實用性",版權只要求作品的獨創性,而不要求具有"新穎性"和"實用性",幾乎所有具有原創的設計作品都可以獲得版權保護,版權的保護范圍大,而專利只接受條例"三性"的外觀設計申請,另外,著作權人有權禁止未經許可在任何產品上以任何形式復制作品.
2.在中國,版權隨著作品的創作完成而自動產生,無須履行任何注冊登記手續,專利權的產生需要專利機關的特別授權,經過申請,審查,批準,頒發專利證書對敵能產生.
3.版權保護期長,個人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去世后50年,法人作品保護期從發表日起50年,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期僅為申請日起10年.
4.取得著作權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外觀設計專利存續需要繳納專利年費,否則視為放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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