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面設計行業都有哪些職務
作者:佚名 時間:2012-03-23 分享到:
平面設計職務一般分成以下四個類別:
1.設計總監:總要負責設計管理工作以及項目的設計,統籌,策劃,并負責對其他設計師進行美術指導。常用職務稱謂有:高級美術指導或首席設計總監,美術指導或美術總監,設計總監,創意總監,創作總監等。
2.部門負責人或項目主管:負責冷言冷語管理或項目策劃,項目管理,承擔創意指導或技術主管工作.常用職務稱謂有: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創意組長,創意團隊總監,制作經理,印刷制作經理,工作室經理.
3.設計師,具備獨立完成工作的能力,有較高的綜合素質,負責創意執行與設計.常用職務稱謂有:高級設計師,首席設計師,設計師,平面設計師,美術編輯,插畫師,助理設計師,助理美術編輯等.
4.設計助理及制作員.完成輔助性設計或制作方面的工作.在設計行業中被認為是偏向技能方面的印前或其他技術性入門工作,擔任這個職位的人通常目標是成為平面設計師或藝術指導.因此,這一類職位類似平面設計師或藝術指導的實習生或學徒階段.常用職務稱謂有:設計員,設計助理,美編助理,制作員,排版員,繪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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