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網站樣式語法
作者:佚名 時間:2014-03-10 分享到:
HTML網站樣式語法
樣式規則至少由三個基本部分組成:一個選擇符(selector),這是受樣式規則影響的HTMl或XHTML標記元素的名稱,之后是由大括號({})括起并用分號分隔的一個或多個樣式“屬性:值(property:value)”對的列表:
selector{property1:value1; property: value1 value2;...}
selector{property1:value1; property: value1 value2;...}
例如,我們可以將文檔中所有一級標題元素的內容顏色定義為green(綠色)h1{color:green}
在這個示例中,h1是選擇符,也是一級標題元素的名稱,color是樣式屬性,green是值,看起來簡潔明了。
屬性至少需要一個值,但許多屬性包括了兩個或更多個值。當有多個值時,可以用空格將它們分開,我們在第一個標例中定義property2的三個值時就是這樣分割值的。有些屬性則需要用逗號來將多個值分開。
目前能夠識別樣式的瀏覽器會忽略樣式規則中元素的字母大小定問題。因此,H1和h1是同樣的選擇符,COLOR、color、Color也是相同的屬性。曾經有一段時間,HTML作者慣用大定字符來表示選擇符的名稱,如H1、P和STRONG等。現在這個慣例還是通用的,W3C的CSS2文檔中使用的就是這種慣例。
然而目前的標準指出,尤其是對與XML兼容的文檔而言,元素的名稱就是它們各自的DTD定義。例如,在使用XHTMl時,所有元素名(例如h1、P或strong)都是小寫的,因此它們各自的CSS2選擇符也必須都是小定字符。我們應該遵守這些新的約定。
任何有效的元素名(標簽名減去圍繞著它的“<”和“>”字符及屬性)都可以是選擇符。可以在選擇符列表中包括多個標簽名。
多個選擇符
當用逗號分開時,選擇符列表命名的所有元素都會受到樣式規則屬性值的影響。這可以使網站建設人員的工作變得輕松一些。例如:
h1,h2,h3,h4,h5,h6{text-aling:center}
它們與下列代碼的作用都一樣:
h1{text-align: center;}h2{text-align: center;}h3{text-align: center;}h4{text-align: center;}h5{text-align: center;}h6{text-align: center;}
這兩種網站樣式都告訴瀏覽器要居中排列1~6級標題的內容。顯然,第一種版本更容易鍵入、理解和修改。只需要更少的=時間和更少的資源就可以在網絡中傳輸這種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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